
谢阳律师被判5年 中共司法体系遭批“荒唐”
The Epoch Times
中国人权律师谢阳案于日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并罚10万元人民币。其审前关押了1532天几乎与刑期重合,加上审判程序不透明、长期羁押及言论入罪等争议,引发关注。其前妻陈桂秋直言,“这是中共司法系统的巨大的耻辱”,并强调谢阳将提出上诉。
谢阳案于2026年3月23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宣判,但辩护律师均未被通知出庭,仅有其哥哥、嫂子及侄女等少数家属获准旁听。谢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上诉。
其前妻陈桂秋在社群平台指出,判决理由涉及谢阳的“某些微信言论”,并描述庭审情况:“在审判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参与,除了几位谢阳的亲人外,还有参与安排表演的旁听的几十号不认识的人。”
旁听席被指存在“安排占坑”情况,除家属外多为不明人士,进一步加深外界对审判公开性与公正性的质疑。辩护律师无法出庭与阅卷,也表示被告基本辩护权受到严重限制。
谢阳的第三位代表律师覃永沛,在给朋友的信中愤慨地写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居然不通知我出庭;他的另外两名律师也无法复制案件材料,也无法进行辩护。”他形容,“这是一场秘密审判——灯下黑的秘密。”
覃永沛强调,谢阳“没有野心,没有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行”,其行为仅是“为当事人鸣不平,为真相发声”。
依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8月23日起诉书,谢阳被控自2018年起透过Twitter(推特)、微信等平台发表“攻击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并于2020年后接受大纪元、德国之声、美国之音等境外媒体采访,被认定为“歪曲事实、诋毁政权”。
中共检方指控其“不思悔改”,将上述言论与受访行为作为对他的主要定罪依据。
然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属的“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WGAD)则持相反立场。该专家小组今年2月25日针对谢阳案正式发布的第73/2025号意见书,认为谢阳相关言论属于《世界人权宣言》保障的言论自由范畴,指出对其煽动颠覆罪名定义“过于宽泛模糊”,难以构成合法剥夺自由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