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中共新规变相曝光国企腐败情况严重
The Epoch Times
中共官方修订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所谓“廉洁”规定,相较于17年前的旧版,禁止的违规行为大幅增加,新增隐名入股、利用企业内幕信息谋利等情况。分析认为,这份文件如同变相曝光国企令人触目惊心的腐败情况,接下来被抓的官员会更多,但在中共专制体制下,抓人后只是换一帮人继续贪腐。
据中共新华社报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简称《规定》)。《规定》共五章38条。
相对于2009年7月1日发布的旧版,2026年2月28日发布的修订版《规定》,禁止行为从原来列举的约39种禁止情形增加至58种。旧版重点指向滥用职权、侵占利益、违规收礼、超标消费等传统的腐败事项;新版大幅增加所谓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如隐名持股等等。
比如,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部分,包括接受、索取“有价证券、虚拟货币”;“约定在离职或者退休后接受”财物;“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基金或者以其它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者亏损后由他人补偿损失”;“以隐名入股、由他人代持股权或者代理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利用企业内幕信息或者其它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在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部分,包括“个人直接或者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等等。
此外,还包括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不准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在企业重组、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不准突击提拔、调整企业人员等等。”
台湾南华大学国际事务与企业学系专任教授孙国祥对大纪元表示,这份文件实际上以另一种形式曝光了国企腐败相当严重,而且类型明显升级了。相对于2009年的旧版,显然中共高层认为原有约束已经不足以应对新型腐败。中共用看似更严密的帮规,将笼子越做越密,但还是问题重重。
近年中共国企成为腐败重灾区。比如,在过去三年的军工系清洗中,10家核心军工国企(同时是央企)全部涉及,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都有高官落马。
时事评论员李林一表示,中共最新抛出的这份所谓廉洁从业规定所列出的问题,恰恰说明中共国企腐败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