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友群:为什么“宪法”保护不了刘少奇?
The Epoch Times
1967年8月的一天,中南海的一伙造反派,闯进刘少奇的办公室,再次批斗刘少奇。刘少奇顺手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宪法》,大声抗议道:“我现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么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顺手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宪法》,大声抗议道:“我现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么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但是,在场的造反派,没有一个听他的,而是继续批斗。在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中,“宪法”保护不了中共国家主席刘少奇。相反,刘少奇被当成“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被打倒。
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认定,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决定将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他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对毛的个人崇拜始于1940年代延安整风时期。当时的刘少奇是毛泽东打倒“留苏派”、确立毛党内核心地位最重要的助手之一。
1945年,中共七大上,刘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第一次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概述。刘吹捧毛是“伟大领袖”,“天才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理论家和科学家”,“具有最高的理论上的修养和最大的理论上的勇气”,毛泽东思想是中共“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
一位中共老干部回忆,刘在七大上作报告,105次提到毛的名字。
到了1966年8月文革爆发仅三个月,毛就被吹捧为“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
毛被称为“红太阳”,“大救星”。全党、全军、全民高唱“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对毛大搞“三忠于”,“四无限”,“早请示”,“晚汇报”。毛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为了捍卫毛,狂热的造反派可以“上刀山,下火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