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贪养色的厅官落马,曾呼吁“多腾出时间陪陪家人”
Beijing Daily
3月31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中,纪检部门查明肖志华的一些问题,颇为引人关注。
今年56岁的肖志华是江西吉安人,1987年,21岁的肖志华毕业后回老家当了一名中学教师,此后,他担任吉安县委党校教员、教研室主任、副校长,吉安地委党史办副主任,吉安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级)。
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肖志华有一段援疆的经历,历任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委副书记、克州政府副秘书长。
从新疆回来后,他又历任吉安县委副书记、遂川县县长、永丰县委书记等职。2013年12月,48岁的肖志华步入厅级领导岗位,担任教育厅副厅长职务。任职4年后,2017年11月, 肖志华出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去年12月24日,肖志华被查。三个月后,其被“双开”的消息发布。
从肖志华的履历来看,他长期在江西教育系统任职,起步于中学教师,在省教育厅、教工委任职长达8年。
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深耕教育系统的肖志华,被指宗旨意识淡薄,破坏教育公平,靠“教育”吃“教育”,以“教”谋私,利用影子公司在教育项目中大肆攫取利益。
此外,纪检部门的通报中,肖志华被指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样样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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