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两个判决 重庆八旬老妇遭非法判刑
The Epoch Times
重庆市北碚区81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桂碧,8月25日被江北区法院宣判一年刑期。这是同一法院在短时间内第二次对同一案子作出不同的判决。法院称,上一次判决不算数。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邵平告诉大纪元:如果同一法庭对同一案件作出两个判决,那极其荒诞;此案中,刘桂碧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殆尽。
明慧网报导,2023年7月4日上午10时,江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刘桂碧非法开庭。当局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她丈夫到场后未被允许进入法庭。
审判庭台上五人。台下,刘桂碧的自我辩护尚未陈述完毕,五人全部离席。法庭里仅剩刘桂碧一人。刘还以为是休庭。
不久,刘被拉她去法庭的司机告知:开庭结束,送她回家。后来,法院送来了判决书,判刑六个月。
8月23日,江北区法院来人通知:要重新开庭,上次的判决不算数。
8月25日,法院来人开车拉她去开庭。
开庭时间大概只有5分钟。宣判刘桂碧被非法判1年,罚款3000元人民币。宣判完,开庭即结束。整个过程,不允许辩护。
2023年2月16日,刘桂碧在北碚区静观镇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举报,被静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监视居住。4月18日,被北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4月26日,案子移送到江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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