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前总编李佩钰被爆获刑13年半](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23/11/id14119418-28ca6c86aed7d80ee20d152fab030a8f-700x359.jpg)
《中国经营报》前总编李佩钰被爆获刑13年半
The Epoch Times
据多家大陆媒体消息,曾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圈引发轩然大波的“李佩钰案”,近两日因为一张判决书截图重回大众视野。据判决书显示,知名资深媒体人李佩钰被当局一审判刑13年6个月。有分析认为,当局对李佩钰的定罪或是“口袋罪”,背后另有原因。
根据网传的判决书截图显示,公诉机关指控李佩钰犯贪污罪、强迫交易罪的罪名成立,但指控强迫交易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判决书称,强迫睦邻企业管理服务公司、山东汇盟生物科技公司、甘肃银行、顺德农商行交易数额中共计75万元系未遂。
最终,当局判决李佩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上述消息传出后,不少媒体人感叹:“太惨了!竟然判这么重。”不过,上述判决截图尚未经权威方面确认,但多位律师均认为该判决书截图应该是真的。
11月18日,海外独立时评人蔡慎坤在社交平台X发文认为,对于媒体来说贪污罪和强迫交易罪,其实就是通过负面新闻报导来找企业敲竹杠,让已经被曝光或者威胁要曝光的企业投放广告而已。但对《中国经营报》李佩钰的定罪另有原因,所谓贪污罪、强迫交易罪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口袋罪”。
据陆媒报导,李佩钰涉嫌贪污罪、强迫交易罪案在淄博中院开庭审理期间,知名财经专栏作家吴晓波曾发文为其喊冤,并指出李佩钰案带有鲜明的转型时代特征和非典型意义。
吴晓波曾撰文(已无法查看)写李佩钰一案,里面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背景信息:李佩钰所在的报社,它的创办人为几名关心农村问题的青年学者,其中王彦出资5,000元,到1990年,该报挂靠中科院工经所。言外之意,该报最初并不具备中国办媒体所需要的“资质”,直到后来,这一局面才有所改变。
“但是又和想像中的情况不同,在资产关系上,工经所并未对报社进行过国有资金注入,也没有提供国家干部编制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文章说,“在2013年的一份文件中,工经所也明确认定报社为国有事业法人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