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晓伟:真正的言论自由
The Epoch Times
一、没有人不说错话 正确言论的自由毋庸置疑。哪怕在道路以目的周厉王与焚书坑儒的秦始皇那样极度黑暗的统治时期,都绝不会有“正确言论”被治罪的事情发生。如果被治罪,一定是先被判为“错误言论”,而后才被定的罪。这意味着,正确言论的自由从来不需要刻意保障。
正确言论的自由毋庸置疑。哪怕在道路以目的周厉王与焚书坑儒的秦始皇那样极度黑暗的统治时期,都绝不会有“正确言论”被治罪的事情发生。如果被治罪,一定是先被判为“错误言论”,而后才被定的罪。这意味着,正确言论的自由从来不需要刻意保障。
有个问题至关重要:就算你的言论百分之百正确无误,也存在着被打压成“错误言论”的诸多可能——断章取义、穿凿附会、动机构陷、政治抹黑……等等等等,一言以概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连对亩产十万斤的质疑都有可能是错误的,还有什么言论不可以“被错误”呢?所谓的对错之评判,竟常常与言论本身真正的对错无关,而仅取决于评判者的利益立场、道德取向、智商眼界乃至于随心所欲的好恶。
所以,世界各国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保障言论自由”,其本质,其实是保障错误言论的自由(包括真错误和被错误)。如果人们失去了错误言论的表达权利,那么,其正确言论的表达权必然也随之失去!
而且,人的经验、资讯、眼界以及智力均存在客观局限,“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决定了,任何人的言论都不可能做到时时处处事事方方面面完完全全正确。换言之,任何人都避免不了会说错话。就连那些所谓颠扑不破的伟光正真理,充其量也只是有可能离真理稍稍近一点儿(实际上纯粹靠吹棒),而绝非无懈可击的绝对真理。那么,有什么理由去剥夺芸芸众生与生俱来的讲错话的权利呢?谁能有这个道德资本?
萎大领袖曾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讲得多好!“唯一有效”!
假如人们说错话的权利必须被剥夺,那么,萎大领袖就不会引用那些格言了。如果借用,也势必改为:“知无不言,但不容有错”,“言者无罪,仅限正确”,“有则改之,无则治罪”……是不是有些荒唐可笑?
这句名言值得我们再三回味:“我也许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自由是相对的。言论自由也需要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