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虎1分钟8次别停奔驰致追尾 长春警方处置惹议
The Epoch Times
3月19日,标签为“1分钟被路虎别停8次当事人发声”的话题,引发网络热议,一度登顶微博热搜。
近日,长春市民吕先生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说,2025年12月10日,他在驾车途中遭遇一辆陌生黑色路虎车连续8次别停,最终引发追尾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道路前方畅通无阻,12时41分53秒,路虎车突然变道超车别车,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这辆路虎车先后8次急刹别停吕先生的奔驰。最后一次急刹车,吕先生避让不及,两辆车发生了追尾。
事发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警察到场,交警初步判定是涉嫌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交警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多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未果,公安局认定“无违法事实”。
今年1月28日,吕先生向派出所报警立案,指控路虎车主寻衅滋事。1月31日,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然而,2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向吕先生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吕先生不服,随后向交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申请复议。
吕先生车辆损毁严重,4S店维修清单显示,维修费用共计9.8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因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无法启动理赔程序,车辆至今无法正常使用。此外,吕先生还找机构对车辆折旧损失进行评估,两项损失合计近16万元,全部需自行承担。
2月25日,大象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警察称“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然而,截至该记者发稿前,一直未收到回复。
2月26日,该记者致电辖区桂林路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称,需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报备后方可接受采访,却称“没有分局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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