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令朱镕基震怒的9898特大走私案
The Epoch Times
朱镕基担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时,曾经痛斥道:“广州省湛江市,整个党政机关都牵涉进去了,从市委书记开始,到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市打私办主任、公安边防局政委和局长,当然还加上海关关长,这个海关关长受贿1000万元以上。他们把我们一个政权、把我们共产党的一个根据地都给丢光了。”
朱镕基痛斥的这起大案,就是当时震惊全国的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
朱镕基为何如此震怒?下面就专门回顾一下这起到1998年为止中共建政以来涉案金额最多、涉案党政官员人数最多、在全国影响最坏的湛江特大走私案。
1999年5月2日,广州、深圳、佛山、茂名、湛江等五市的中级法院,对湛江特大走案的31名被告作出宣判,6人被判死刑,8人被判死缓,6人被判无期。
其中,走私头目李深、张猗、邓崇安、林春华被判死刑,并被执行死刑;陈励生被判死缓。
经查,从1996年初至1998年9月,以李深、林春华、陈励生等为首的三大走私团伙,大肆走私汽车、钢材、成品油等货物,案值达110亿元,偷逃国家税款62亿元。
湛江的这三大走私团伙各霸一方,分散经营,但又相互勾结,且各具特色。
陈励生凭借其父亲陈同庆任湛江市委书记的权力和影响,先通过关系派驻香港,成为香港居民后,再返回湛江成立假合资公司进行走私。
1996年初,陈励生等人在香港策划走私汽车,牟取暴利。邓崇安负责组织货源并负责走私汽车的销售和收取走私货款,许聪永负责将整车拆成发动机、车身、底盘等几部分进行编码装箱,陈励生负责在香港报关出口、订船发运及在湛江码头接取走私入境货物,李深、张猗则负责疏通湛江海关等监管部门的关系搞假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