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3月31日落实 为亚细安首例
Lianhe Zaobao
我国与泰国将于3月底联合发起碳信用项目征集活动,有意参与的企业和机构,到时可申请在泰国开展相关项目。这将是我国第五次公开征求碳信用项目提案,也是与亚细安国家合作的首例。
我国与泰国将于3月底联合发起碳信用项目征集活动,有意参与的企业和机构,到时可申请在泰国开展相关项目。这将是我国第五次公开征求碳信用项目提案,也是与亚细安国家合作的首例。
副总理兼贸工部长颜金勇星期四(2月26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总理公署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开支预算时宣布,我国与泰国将于3月31日发起碳信用项目征集活动,这标志我国与亚细安国家合力启动首个碳信用协定。
新加坡至今已与10个国家个别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其中与泰国达成的协定于去年8月19日签署。目前发起的四次碳信用项目征集活动,分别与卢旺达、不丹、加纳和秘合作。
我国也与15个国家签署碳信用合作谅解备忘录,最近一次是在去年12月与巴西完成签署。
颜金勇说,我国国内的脱碳选择有限,跨境方案对我国的减排进程至关重要,包括通过碳信用来资助外国具有更大脱碳潜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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