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新骗术 免费领养猫却背上数千元债务
The Epoch Times
中国近来很多人免费领养猫之后便出乎意料的背上了数千元(人民币,下同)的债务,有媒体曝光这是一种新的骗术,如果商家诱导消费不仅涉及民事纠纷,还可能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消息登上了3月15日热搜。
综合《新黄河》等多家陆媒报导,很多民众近来向媒体透露,自己陷入了好心领养猫,却背上了数千元债务的“陷阱”。
一般的套路是一些商家打着“免费领养”“爱心领养”的旗号,诱导领养者签订分期付款合同,合同规定在12 ~24个月内,每月要付款购买猫粮,合同一旦签订不可反悔,否则要付违约金。关键是如果猫走失或者死亡,合同还要继续执行。
广东的李超(化名)2025年11月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家宠物店推广“免费送猫”,在加上对方微信后,对方以“防止被虐猫人士领养”为由,要求他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每个月288元买猫粮,签24个月”。 虽然李超领养的猫两个月就走失了,但贷款还得接着还。如果要终止合同,他需要一次性支付3000元违约金。他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合同是合法的,他要执行。
和李超遭遇类似的人还有很多。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免费领养”的投诉有973条,关于“猫贷”的投诉为339条。这些投诉者涵盖中国各地。他们均被宠物店宣称的猫咪免费领养所吸引,而后签订领养协议后,每月需支付固定金额,总费用往往是猫市场售价的2~3倍。如若想解约则需要支付不同数额的违约金。有的合同中甚至规定领养者不能在任何网络平台发布关于协议的负面评价,否则需向商家支付1万元的商誉损害赔偿金,并承担商家全部维权费用。若产生纠纷,诉讼管辖权被限定在商家所在地法院。
有知情者透露,随着投诉增多,这些商家会注销原公司,换个地方重新开店。消费者若要维权,需证明新旧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这对普通消费者困难重重。
对此,山东融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顺对《新黄河》分析说,所谓的“免费领养”往往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名为领养,实为买卖”的合同关系。如果商家诱导消费不仅涉及民事纠纷,还可能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或者赔偿。
澎湃新闻也对此表示,“免费领养+分期购物”的模式实质是一种以爱心为名、捆绑金融消费的新型陷阱,并提醒消费者领养或购买宠物时务必理性,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警惕任何形式的捆绑消费和金融分期陷阱。
责任编辑:孙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