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项业务违规!上海银行被没收违法所得46.95万元、罚款2874.8万元
Beijing Daily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披露,上海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6.95195万元,罚款2874.8万元。 此外,多名时任上海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因对不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
时任上海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许某斌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8.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助理童某因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主管莫某文、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副主管朱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4.2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零售业务部主管陈某、上海银行市南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曹某霞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0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浦东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周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4.1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海外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殷某、上海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杨某、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郑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均被罚款7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袁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姚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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