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贪官获释后任国企高管 被举报违规任职
The Epoch Times
山东泰州市姜堰区原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卜某山,曾因受贿获刑5年半,获释后担任一家国企“高管”。公司创始人举报其违规任职 ,3年领薪资超58万人民币。引起舆论关注。
综合陆媒11月26日报导,卜某山曾因受贿27.76万元获刑五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出任泰州夏北新型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夏北公司”)市场营销负责人,并被公司内部资料标注为“高管”。
过去一年多来,夏北公司创始人、股东王志立持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泰州市姜堰区有关部门举报称,金东城投在参与夏北公司混改,特别是获得公司控股权后,违法违规任用刑满释放人员卜某山担任夏北公司“高管”。
夏北公司工资表、董事会文件、会议签到表等证据显示,卜某山任职期间,2020至2023年领取工资、奖金58万余元。其中2022年一年收入最高达25万元以上。
卜某山承认自己领取薪酬的事实。但对担任“高管”一职提出异议。他称自己只是负责市场开拓工作,并非公司高管层正式成员。
根据夏北公司公开的董事会表决资料显示:2020年1月,金东城投作为夏北公司新入股股东,金东城投时任董事长,直接任命刚出狱不久的卜某山为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人,并列席后续董事会会议。
据天眼查,金东城投系国有独资企业,由江苏金姜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而夏北公司2019被泰州市认定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2022年被混改。混改完成后,金东城投股权增至55%,取得控股权。
2022年11月的董事会会议上,有关人员通过表决并签署会议签到表,确认卜某山以“列席”身份参加董事会,记录中备注为“高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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