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付老百姓的犯罪手段——持枪绑架
The Epoch Times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以来,公安警察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为恐吓威胁,甚至动用持枪特警实施绑架,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造成极大伤害。
中共这一手段不仅违法,而且是严重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它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持枪绑架构成“绑架罪”,情形严重,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做人。1998年,由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为首的中央老干部在详细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至今法轮功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在国际社会获褒奖三千多项。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动用整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迫害,自始自终操纵公检法司系统参与其中,违法违章打压法轮功学员。其中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就是绑架。
据明慧网统计,2019年,6,109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2020年,6,659人遭绑架;2021年,5,886人遭绑架,其中包括持枪绑架。
2022年8月29日,湖南怀化公安局、鹤城区公安分局伙同怀化铁路公安分局绑架了至少18名法轮功学员。
当日早上8点左右,两个便衣来到靠出租房屋为生的鹤城区75岁法轮功学员李发秀家,其中一个女人骗她说要租房。她打开门出来,把门关上,当时她家里有三位法轮功学员。男便衣告诉她自己是公安,把她的钥匙拿走,打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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