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真相】惊动中南海大案 邓小平令改判
The Epoch Times
轰动一时的高干子女故意杀人案为何惊动中南海?邓小平一声令下重新判决?相关领导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上世纪80年代,有一起高干子女故意杀人案,惊动了包括邓小平在内的许多中共高官,轰动一时。
这起故意杀人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它是如何惊动中共最高层的?相关领导最终都被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了吗?
今天,我就根据李蔚的文章《当代“宣付国史馆”大案始末》等资料,对这起故意杀人案及其背后的内情一探究竟。
1979年2月26日,在青海省委家属大院内,25岁的杨小民到水房挑水时,与17岁的邻居王强相遇。王强倒水时,不慎将水溅到杨小民的裤子上,两人发生口角。
2月27日上午9时,两人再次在水房相遇,并再次发生口角。王强回家后,躺在床上休息。过了一会儿,杨小民戴着口罩、眼镜、白色卫生帽,悄然闯进王强的卧室,乘其不备,用一把五寸长的藏刀,对着王强的身体一阵乱捅。
王强连呼救命,并哀求饶命。但杨小民充耳不闻,继续猛刺。当邻居们闻讯赶到时,王强已躺在血泊中,不省人事。杨小民则手握滴血的刀扬长而去。
王强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28日凌晨死亡。
经法医鉴定,王强的头部、胸部、腹部、背部共计被刀捅了14处,其中10处深至内脏,肺也被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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