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家专栏】中共靠盗窃知识产权扩充实力
The Epoch Times
一直以来,中共窃取西方各国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的相关新闻层出不穷,这些知识产权涉及前沿的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各类理工学科(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和数学/Mathematics,简称STEM...
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中共的经济间谍活动,以及中共为获取军民两用先进技术(包括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通讯、先进软件系统和电子监控技术等)而采用的其它手段。
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称,中共政权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知识产权侵权者”,中共每年通过盗版软件、窃取商业机密和其它非法技术转让手段,给美国造成的损失高达6,000亿美元。
1972年2月27日,美国时任总统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和中国时任总理周恩来签署《上海公报》(Shanghai Communiqué),启动所谓的中国对外国商业投资开放。自那时以来,中共当局获取外国知识产权的手段多种多样,既微妙又隐蔽,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
在过去的50年中,中共的网络间谍活动、技术交流项目(尤其是大学和高科技公司之间的交流项目)、中国公民对美国和其它外国公司的直接经济间谍活动,以及各种促进技术转让的中美合资企业和其它合资企业等,均呈指数级增长。
作为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进程的一部分,中国的商业法规从一开始就有意为中共政权获取西方的知识产权提供便利,这也是中共党魁习近平经常谈到的话题。颇为值得玩味的是,尽管习近平和他的前任们常年承诺“开放中国”,然而这项工作似乎从未真正完成!
根据中共最初推出的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企业被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门票,并被包装为对各方都有利的双赢模式,像台湾的富士康(Foxconn)、德国的大众(Volkswagen)以及美国的苹果(Apple)和特斯拉(Tesla)等外资企业,将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得以进入所谓的庞大中国市场;而中国企业则无需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即可获得外国知识产权。
而现实情况就是,中国公司大量盗版、逆向工程和商标仿冒,同时还有无数的规章制度,阻碍了中国广大消费者全面使用美国产品。所有这些都直接促成了中共在关键行业实现自给自足和全球领先的长期目标。这些例子屡见不鲜,兹举数例:
• 一名中国公民因密谋为中共军方窃取包括美制F-22和F-35战斗机设计在内的敏感军事信息而被起诉。人们普遍猜测,中国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生产的歼-20(代号“威龙”,Mighty Dragon)战斗机,和即将推出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生产的FC-31隐形战斗机,采用了可能从美国和俄罗斯战斗机项目中窃取的设计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