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好友判监打鞭 法官:女性上门喝酒不等于同意性行为
Lianhe Zaobao
一名女子上男性友人家喝酒叙旧至深夜,到了清晨欲离开时,友人却性侵和企图强奸她。她尝试反抗脱身,但遭对方强行压制,挣扎过程中全身受伤。
一名女子上男性友人家喝酒叙旧至深夜,到了清晨欲离开时,友人却性侵和企图强奸她。她尝试反抗脱身,但遭对方强行压制,挣扎过程中全身受伤。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星期一(3月16日)判犯案男子陈文生(40岁)坐牢八年和打鞭10下。除了斥责被告对受害人造成肢体与精神上的伤害,法官也强调,一名女性答应上男性友人家喝酒,不等同于男子获准对朋友做出性行为。
陈文生面对五项包括用手指性侵、严重非礼和企图强奸的控状,他目前已婚并育有孩子。陈文生与受害人是朋友关系,也曾是邻居,认识超过10年,受害人后来到国外生活。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6月30日清晨5时,在榜鹅北岸通道(Northshore Drive)某组屋单位内,受害人当时30岁。
根据案情,受害人在2024年6月回新加坡度假,联络陈文生并约他见面叙旧。案发前的晚上,两人在榜鹅地铁站见面后,到附近便利店买酒,接着搭巴士到陈文生在北岸通道的住家,当时单位还在装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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