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国安委法案:国安案可闭门审讯、律师须审查,学者忧未来被告“以一敌众”
BBC
3月24日,澳门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当中列明国案委的权力职责,同时增订《司法组织纲要法》条文,从法官权限、审讯过程,到代表律师,规范国安案的审理程序。
3月24日,澳门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法案将于政府公布翌日生效。
法案列明国安委的职责和组成,同时增订《司法组织纲要法》条文,允许国安案件可闭门审讯,亦强制参与的律师要先通过国安委审查,取得特别许可;如果审查不通过,被告就要更换律师。
目前,香港并无设立律师审查机制。此前,曾有少数葡裔律师公开表达忧虑。不过当地葡文媒体也表示,大多数律师被要求置评时,均称“不愿作无谓牺牲”、“现况如此”、“不便评论”。
法案在2月由政府提案,到通过前后不足两个月。通过后,澳门政府发新闻稿,向立法会、社会市民展现的“强烈责任担当”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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