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岸重责须共同承担 沿海业者:该怎么做?成本多高?
Lianhe Zaobao
沿海地主早期兴建设施时,相信多数都未把海平面上升威胁考虑在内。如今气候变化加剧,共担责任做好海岸防护措施,虽涉及额外成本,但放任不管的代价和潜在损失,更不容小觑。
沿海地主早期兴建设施时,相信多数都未把海平面上升威胁考虑在内。如今气候变化加剧,共担责任做好海岸防护措施,虽涉及额外成本,但放任不管的代价和潜在损失,更不容小觑。
《海岸防护法案》(Coastal Protection Bill)上星期五(3月6日)在国会三读通过,明确划定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沿海私人地主的护岸责任,也赋予公用事业局执法权力。
我国全岛海岸线,七成归政府所有,余下三成由私人地主管理。建筑商兴隆集团(HSL Group)总部办公大楼就设在西南沿海的本茱鲁路(Penjuru Road),料未来须按照新法令落实护岸设施。
兴隆集团首席执行官郭锦清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坦言:“大约15年前兴建设施时,并没考虑到海平面上升的问题,也无从知道海平面上升幅度具体有多大,相信其他业者大多也一样。”
如今意识到海平面上升会使船只难靠岸,郭锦清认为,落实护岸措施的目的是为确保日常作业可持续,但确切方案仍有待政府的研究出炉来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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