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官员性侵幼女或组织卖淫均遭轻判 惹众怒
The Epoch Times
中共官员频频卷入性侵幼女或组织卖淫等案件。媒体披露,湖南新化一名13岁女孩遭14人性侵,3名公职人员涉案。而四川雅安政法委官员曹培刚组织卖淫案,二审维持缓刑。针对两案判决结果,网民均批评判太轻。
据澎湃新闻11月1日报导,2023年7月下旬,正值学校放暑假。湖南新华的李冬(化名)发现离家出走的女儿李晓霞(化名)被迫卖淫、被人强奸。当时,李晓霞才13周岁。
据湖南新化县法院信息,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性侵。其中主犯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龚昊东、罗伟、王泽宇、曾某、肖某、刘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3年6个月、3年4个月、4年6个月、3年2个月、4年4个月、3年2个月。
陆媒报导说,此案有3名公职人员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包括王泽宇、龚昊东、罗伟。起诉书显示,龚昊东、罗伟、王泽宇作案时分别系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目前王泽宇已被开除公职,龚昊东、罗伟被开除公职、党籍。
据判决书披露,有6名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作案时均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这6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与此同时,还有3名罪犯作案时才13岁。这6人均犯强奸罪,之后均被判缓刑。
此事11月2日登上热搜榜,引发大陆网民的愤慨,特别认为当局轻判3名涉案公职人员:
“判得太轻了!这是奸淫幼女罪!比一般的强奸罪要重!”“重点是公职人员,要重判。”“罪上加罪,应该判处死刑。”“这么多人,应该归入团伙作案!”“判9年?这个女孩一生的阴影就判9年?”“还缓刑,还等什么,给他们机会金蝉脱壳啊。”“家长也有问题。”
近期还有一桩中共政法委官员组织卖淫获利获判缓刑,引发关注。
据财新网10月30日报导,四川雅安汉源县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曹培刚组织卖淫案,近日二审,维持原判,处刑3年,缓刑5年,追缴从卖淫的洗浴中心获利的1.12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