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6亿 中共巡视组前副组长董宏被判死缓
The Epoch Times
1月28日,中共中央巡视组前副组长董宏被以受贿罪判处死缓。他被指控受贿4.63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董宏被指控,在1999年至2020年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
董宏被指控,在1999年至2020年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63亿余元。
董宏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的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董宏当庭表示不上诉。
从上述通报看,董宏敛财的时间长达21年。大陆网民表示,“4.63亿,这可是老百姓的辛苦血汗钱。”“贪腐二十年的居然还进了巡视组。”“两年之后就变无期了。”“估计供出来一大堆。”
董宏于2020年10月2日落马,2021年4月被立案审查调查。当时中共官方通报称,董宏理被指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品礼金,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罪名。
在董宏落马后,百度百科删除了他的个人资料,引发外界联想。
2021年8月28日,中共官媒人民日报社主办的《环球人物》杂志刊文表示,董宏的简历很神秘,此前未完整公开。
董宏落马后,根据财新网公布的简历,董宏从1983年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秘书、研究室副主任,1992年任广东省佛山市市长助理,1993年任当代中国研究所副局长、局长,1998年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党组副书记、书记,《广东年鉴》副主编。
2000年3月,董宏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业体制司司长、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06年6月至2013年8月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2013年10月任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