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拘留所看守所里见不得人的罪行
The Epoch Times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来,拘留所、看守所的所长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为逼迫学员放弃修炼,他们不惜使用各种手段:毒打、酷刑折磨、打毒针、进行人格侮辱等等,致使学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甚至被迫害致死。罪犯没受到任何惩制,有的反而还被提升。
现居加拿大的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曾对大纪元记者说,“共产党的那套监狱系统,那些看守所系统它本身就是虐待场所,本身就是恨不得把每一个人都从精神、肉体上弄得完全不像人了,他们才能够达到他们所谓的专政、专制的目的。”
在这个场所里对虐待、迫害他人的人,没有谁追究他们的责任,“因为这个专制政权性质决定了不会追究责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还会成了他们立功受奖的一个机会、一个契机”。
以下所举案例只是冰山一角,略见一斑。
张俊峰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之前在任葫芦岛市拘留所副所长期间,他指挥拘留所警察暴力毒打法轮功学员宋彩虹,致使其死亡。
宋彩虹,辽宁葫芦岛兴城市赵家湾法轮功学员,于2011年12月30日用法轮功新年台历讲真相时,被兴城钓鱼台派出所绑架,遭两名年轻警察殴打,当晚被劫持到葫芦岛拘留所。
为不让家人受牵连,宋彩虹拒绝说出姓名,并高喊“法轮大法好!”,被拘留副所长张俊峰及几个警察拉到一个房间里长时间毒打。
四五个警察将她打倒在地后,揪住头发,踹肚子、踢后背。张俊峰边打边叫嚣:“给我狠狠地打,看她不报姓名,看她还喊不喊了!”他又拿出几根警棍准备继续行凶,被一女警劝阻未遂。
张俊峰等人的酷刑毒打使宋彩虹的身体状况急速恶化,脏器受损,并导致急性尿毒症。由于拘留所延误了救治的最佳时间,她于2012年1月15日在医院离世,年仅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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