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片)視頻論點|挑戰國安 必受嚴懲 黎智英罪行重大囚20年
Ta Kung Pao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案件主腦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案件主腦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黎智英長年以來是一系列反中亂港活動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參與者。他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以這份「煽情化、極端化」為特色的報紙,積累了撬動政治的輿論資本。 在2019年黑暴中,黎智英與西方勢力的勾結也達到頂峰。黎智英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毫不掩飾自己緊抱美西方大腿,乞求外國「制裁」。法庭上播放的影片中,他直言不諱:「我們很想CIA,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在影片中,當他被問及是否介意被稱為「漢奸」時,他更是厚顏無恥地回應:「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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