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美國公然侵犯人權 為什麼「四眼」視若無睹?\江樂士
Ta Kung Pao
從上世紀七十年代至今,美國在國際社會上一直以「人權教師爺」自居。「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早前發表標題為《「榜樣」的力量》的年度報告,揭露美國的偽善,稱其一方面把自己描繪成維護人權的典範,另一方面卻通過國家體系倡導死刑,甚至暗中推動執行死刑。報告指出,多年來,美國官員口口聲聲說美國「維護人權」,但實際上卻已經執行死刑超過1500次。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六條沒有禁止死刑,但在第七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被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待遇或處罰。」遺憾的是,「五眼聯盟」將《公約》武器化,成為他們口中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用來逼迫他國就範。問題是澳洲、加拿大、新西蘭和英國都已廢除死刑,但作為聯盟之首的美國卻堂而皇之繼續執行死刑。
美國最高法院於1976年推翻了1972年的判決,裁定死刑合憲,至此,聯邦和州政府一共執行了1558次死刑。目前,雖然有23個州已廢除死刑,但仍有27個州和聯邦政府保留。
在聯邦政府方面,自1976年至特朗普就任總統前,一共處決了3名死刑犯,但在特朗普任內,被執行死刑的人數暴增至13名。「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指出,在美國的死刑犯中,包括貧困人士、少數族裔、宗教少數群體和智障在內的弱勢群體的佔比顯著高於其他群體。
對於2022年11月被處死的犯人凱文.約翰遜(Kevin Johnson)一案,「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死刑項目主任卡桑德拉.斯塔博思(Cassandra Stubbs)指出,「檢察官對約翰遜一案的調查證實此案存在種族主義嫌疑,黑人若被控謀殺白人,就更容易被判處死刑──這種情況與該機構幾十年來的研究結果相一致。」對美國的人權狀況,斯塔博思希望「『五眼聯盟』的其他國家應予以留意。」
非牟利機構「死刑信息中心」數據顯示,死囚在行刑前的關押時間已超過十年,而當前世界公認長期關押足以構成酷刑,違反美國所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