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微篇/美築「高牆小院」 難阻中國創新發展\周八駿
Ta Kung Pao
11月4日,在上海舉行的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共創開放繁榮的美好未來》的致辭,指出:「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強調,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定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持經濟全球化正確方向,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不斷以中國新發展為世界提供新機遇,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習近平主席具體講三點,其中,第二點是——「中國將推動各國各方共享制度型開放機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實施好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發揮好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台作用。」
推動國際秩序改革和完善
中國最高領導層首次提出「制度型開放」,是2021年7月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其中,「四、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列明:「着力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給、高質量產品供給、高效率資金供給,更好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中國改革開放初始階段,最高領導層提倡「與國際規範接軌」。而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中國在繼續與國際符合公平、公正原則的經貿規則接軌的同時,更注重向國際社會提供具中國特色而能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接受或認同的「制度型開放」。中國不僅繼續重視在一個個服務貿易和各類投資項目上擴大引入外資,更重視向世界展示中國式現代化的各種制度和規則以深化國際合作。
美西方近些年一再指責中國有違其心目中的以規則為本的國際秩序。但是,真理在中國一邊。一方面,中國願意維護既有國際秩序在經貿金融領域繼續與大多數由美西方制定的制度和規則接軌;另一方面,美西方制定的制度和規則偏袒美西方,所以,中國推動國際秩序改革和完善,中國的「制度型開放」不可能也不應該完全照搬和服膺美西方制定的制度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