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背後/趙家賢提早獲釋說明了什麼?\梅若林
Ta Kung Pao
傳媒報道,「35+顛覆政權案」首要分子之一的趙家賢,由於行為良好和深表悔意,日前獲減刑出獄。趙家賢的例子向社會傳達出多個正面信息,說明香港的國安法制從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寬嚴相濟,只要犯人真心悔改,便會給予機會助其更生。此例亦變相鼓勵其他國安疑犯和囚犯及早認罪,積極悔改,以得到提前獲釋的機會。
亂港分子和海外反華媒體長期以來攻擊香港國安法例的手法,就是將之形容成打擊所謂「異見者」的法律武器,目的是為了把所有政府不喜歡的人關進監牢云云。但趙家賢提早獲釋的事實,徹底暴露這些抹黑充滿着何等的無知和偏見。
趙家賢在「35+顛覆政權案」中被法庭認定為非法「初選」的組織者之一,也是「首要分子」之一,一直密切參與整場顛覆活動。從客觀角度看,在如此嚴重的罪行中作為「首要分子」,其實趙家賢並沒有予以輕判的理由。
體現國安法例寬嚴相濟
事實上,法官起初以15年為量刑起點。但關鍵是,趙家賢在審訊初期就及早認罪,而且擔當從犯證人,揭露案中大量細節和協助還原案件真相,表現出深切悔意,因此被法庭批准扣減一半刑期,再考慮到他當時有可能受到戴耀廷誤導而犯案,加上擔任區議員期間所作的貢獻也得到眾多市民肯定,最終下調至7年刑期。如今,趙家賢再因獄中表現良好而提早獲釋,說明只要當事人迷途知返,也會得到寬大處理。
嚴懲從事危害國安活動的罪犯是國際通例,無論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前後,囚犯也從沒必然權利可獲提早釋放。但香港在這些基礎上,仍修訂了釋囚及監獄相關條文,設立機制讓真心悔改的國安囚犯提早重投社會,這是香港法治專業水平和人文關懷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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