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一法院就行人相撞案宣传“普法” 受嘲讽
The Epoch Times
近日,山东青岛一法院去年11月就一起“两行人相撞”案进行“普法”的宣传片被扒了出来,立即在当地引发舆论翻车,网民嘲讽这个案子判得太荒唐、太离谱。
为了平息舆情,该法院很快又发布了一个“辟谣”视频,结果引发了更大的舆论翻车,被批更荒唐、更离谱。青岛居民批评中共法官没有法律常识、只以政治为纲,这样弄出来的所谓法治就是笑话和荒唐。
近日,在大陆网络上有人扒出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去年11月播出的一个节目,是青岛市中级法院的一个“普法”案例:走路时二人相撞,责任如何承担?
该案的大概案情是,刘老太和一位年轻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行走。刘老太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结果与后面的王某撞到一起,刘老太当场倒地、骨折(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刘老太将王某起诉到李沧区法院要求赔偿18.8万元人民币。
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在视频中介绍说,“主审法官认为,刘某(指刘老太)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后经多次调解,最终王某赔偿刘某人民币7万元。”
该“普法”视频被扒出来后立即引发舆论翻车,许多网友纷纷到青岛市中级法院官方账号下发表嘲讽评论,例如:
“现在人也要考虑追尾了?”
“这是把俩人当机动车判的?又一次颠覆三观的判决。”
“行人走路有安全距离?就算有,这人也属于掉头逆行啊,就像两辆车向前开,前车突然掉头撞上后车,那肯定前车责任啊。别人撞到我,我还要赔钱?是这样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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