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化骗局(6) 轰动美国的“猴子案件”
The Epoch Times
前五篇,我们揭开了“进化论假说”在寻求证明中的造假:胚胎发育重演律(recapitulation law)是海克尔(Ernst Haeckel)伪造的画作,“皮尔当猿人”(Piltdown Man)欺骗41年才被拆穿;“爪哇猿人”(Java Man)是猿头人腿的错拼,被发现者杜布瓦(Eugène Dubois)撤回,而进化论界死不认账;“...
这一篇,我们回到1925年,看看美国的“猴子案件”(Monkey trial)。当时进化论初露锋芒,上面仅有的3个“猿人证据”(攒凑“爪哇后期猿人”是1936年以后)方兴未败之际,在法庭上和宗教神创论展开了一场精彩的对决。
1925年3月23日,美国田纳西州颁布法令,禁止在课堂上讲授“进化论”。这样做,不是强奸民意,而是为了缓和大众反对进化论的情绪。
大众为什么反对进化论,因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被达尔文誉为“魔王圣经”[1]的进化论,是一种敌对《圣经》的邪说。当时的人并不傻,就凭进化论这种假说——当时仅有的、充满争议、无法摆脱拼凑嫌疑、没有科学严谨性可言的三个证据:“爪哇拼凑猿人”、“皮尔当拼凑猿人”、“美国猪齿猿人”,会有几个人相信呢?
任凭进化论的激进分子,挑着这三大“猿人”的旗帜喧嚣,大众才不信那一套。田纳西州的官员为迎合民意,博取社会各界对其它科学课程的认可,才通过了这项法令。
进化论的信仰者,当然要对此反击。如何下手?联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在其总部发布通告:“我们正寻求一位甘愿在法庭上验证这条法律的田纳西教师来接受我们的服务。我们的律师认为,能够在保证其不丢掉饭碗的前提下,安排一次善意的法庭试验。”
试验什么?试验讲授进化论,会不会被判罪,借机掀起争论,以推翻这条法令,为推广进化论大造舆论。
谁来牵头实施?
拉斐耶(George Rappleyea)在田纳西州的代顿市(Dayton)有一家煤铁公司,很不景气——不是他经营无方,而是代顿这个美国中西部的小城,经济整体低迷,当时空有煤矿、铁矿、河流、铁路等优势资源,却没有人气,没人在意。本来地理位置不错,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