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犯案屡见不鲜 警方称无备存近年惩处数字
The Epoch Times
有执勤中的警员,涉嫌在报案人的住所偷窃。上月初有传媒报道,上水一处豪宅3月31日发生爆窃案,事主发现失去总值约73万元的现金、表、珠宝首饰,报警后警员到场调查,但事主之后发现一部iPad不翼而飞,于是透过苹果“Find My”功能定位,发现iPad处于一名曾到场调查的刑事调查队探员位于粉岭的住所。
有执勤中的警员,涉嫌在报案人的住所偷窃。上月初有传媒报道,上水一处豪宅3月31日发生爆窃案,事主发现失去总值约73万元的现金、表、珠宝首饰,报警后警员到场调查,但事主之后发现一部iPad不翼而飞,于是透过苹果“Find My”功能定位,发现iPad处于一名曾到场调查的刑事调查队探员位于粉岭的住所。
大埔重案组探员翌日上午到该探员住所搜屋,但未有发现,不过却有大厦保安指在天井发现涉事iPad。另外该探员的住所被搜出一条金颈链及一条金手链,共值约2万元。警方随后追查确认,两件金饰是去年12月,大埔一宗爆窃案的男户主的亡妻遗物,男户主以为当时已被窃贼盗走。事件中一名29岁男警员涉盗窃被捕,并已被停职。
当时资深传媒人吴志森在其网上节目直斥事件“离谱”,犯案警员胆大包天,认为警员“心存侥幸”是因为社会缺乏监察和制衡。
例如有记者3月在法庭外,欲拍摄担任《立场新闻》案主控官的伍淑娟时,遭案件主管小队的其中一名警员两度撞开,并以粗言辱骂;但警方的回应却是呼吁传媒采访时采取专业态度,避免对其他人造成不便及影响。
连同近月记者被疑似警员跟踪事件,政府并无积极跟进。特首李家超被问到时,更形容事件为推测。吴志森认为事件会形成错误印象,令警察认为他们好像或真的有特权般,“犯了什么事不会有任何后果”,认为错误印象背后的原因亦要搞清,否则“当班警”、“休班警”等案件会愈来愈多,“市民一旦认为警员有上述待遇,警队的形象亦一落千丈。”
警员明目张胆犯窃案,亦包括一名56岁休班警员。他在4月8日凌晨,被发现在尖沙咀涉偷取一名醉倒路边者的一部手机,被警方特遣队的警员见到,以涉嫌盗窃拘捕,并被停职。
另外,一名49岁女警去年5月21日,涉及在尖沙咀一间时装店,偷盗一顶价值5,670元的Prada帽子。被告否认一项盗窃罪,案件上月开审。涉事店铺经理供称,被告被店员发现涉盗窃后,曾要求“畀次机会”。
另一宗当值警员犯案,近日在法院宣判。一名53岁便衣警员去年5月当值期间,在大埔超级城持手机靠近穿短裙的33岁女子Y,被事主发现后未有收手,终由途人截停。在调查时,发现被告拍摄过两段影片,一条长66秒,有Y的双腿近镜,另一条长61秒,有一名38岁女子的胸部近镜,均在当日被告当值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