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法轮功 港亲共暴徒手机讯息揭有人指使
The Epoch Times
3名香港亲共分子涉嫌破坏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点,3月28日出庭应讯,各被控2项“刑事毁坏罪”。控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告胡爱民在案发前发微信称“明天搞全港法轮功”,又发手机短讯称,如果出事会有人安排送生活费给他,显示是有预谋犯罪。
2021年4月,香港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点遭中共暴徒袭击十余次,警方其后拘捕8人,其中4人早前承认“刑事毁坏”罪,被判监禁8个月;1人未被起诉;其余3人即本案中的3名被告,分别为:报称无业的胡爱民(47岁)、装修工人周永林(43岁),及报称无业的卓进燊(53岁)。
胡爱民、周永林及卓进燊三人被指于2021年4月3日先后在黄大仙及旺角毁坏法轮功学员的展品,价值合共港币7,000元,各被控2项“刑事毁坏罪”。三人原本不认罪,但周永林在案件开审后转为认罪。案件于2023年3月28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由裁判官梁雅忻(Frances Leung Nga-yan)审理。
控方指,警方检取被告胡爱民的手机,撷取被告在案发前一晚发出的微信和手机短讯截图,显示胡爱民发微信讯息给一名叫“阿杰”(音)的不明人士说“明天搞全港法轮功”,又透过SMS发讯息说,“如我出事,我大佬会安排人送生活费我慨”。
控方申请将胡爱民手机截图作为呈堂证供,认为这些讯息在案发前夕发出,显示被告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刑事毁坏。
代表胡爱民的大律师承认有关截图确实是来自胡爱民手机,但辩称发出信息的前文后理与本案不相关,反对作为呈堂证供。裁判官则认为,微信中提到法轮功,与案件内容有关,批准呈堂;至于SMS讯息因没有提到与案件有关内容,不批准呈堂。
控方亦传召香港西九龙重案组侦缉警员、编号19546的朱姓警员作供。警员表示,通过比对衣着、身形,显示3名被告与案发现场片段中犯案的3人极其相似。
法庭早前播放几段影片显示,分别身穿黑衫、白衫的两名男子先后在黄大仙和旺角手持鎅刀割烂法轮功学员的展品,并用喷漆喷向展品,一名身穿花衫的男子则拍摄犯案过程。
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搜出怀疑是作案时穿着的衣物,以及怀疑用来割烂法轮功学员展品的鎅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