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肥黎判刑|湯家驊指量刑適中合理 籲外界客觀了解案情
Ta Kung Pao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案今日(9日)宣布判決,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中18年與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民思政策研究所所長湯家驊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表示,法官判決法情兼備,量刑適中合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劉鴻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案今日(9日)宣布判決,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中18年與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民思政策研究所所長湯家驊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表示,法官判決法情兼備,量刑適中合理。 湯家驊指出,本案屬作為「嚴重的勾結案」,依據香港國安法,量刑起點為10年,最高可至終身監禁,考慮到黎智英作為有廣泛影響力、並和外國政府有緊密聯繫的媒體人,「鼓動其他的經濟勢力制裁國家、制裁香港,大家能想像到破壞性會有多大」,因此判刑超過10年起點實屬合理。 另一方面,湯家驊強調,普通法原則亦需顧及被告個人情況。黎智英現年78歲,若服刑時間過長則實質上接近終身監禁。他指出,法庭最終量刑採取「中間」尺度,既非寬鬆,亦不過苛,不單彰顯司法對國安犯罪「絕不輕縱」的立場,亦有利於發揮阻嚇作用,警示他人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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