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肥黎判刑|政青:黎智英案裁決是正義的勝利 為港青樹立法律及道德標杆
Ta Kung Pao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連同其他8名早前認罪的被告,昨日(9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連同其他8名早前認罪的被告,昨日(9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浙江省政協委員、香港政協青年聯會主席沈慧林表示,支持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的公正裁決及判刑。他指出,本案歷時156日公開審訊,法庭審視大量證據,充分體現審訊公開、公平、公正,嚴格依據法律與證據作出裁決。他支持用好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共同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穩定繁榮。 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徐兆兒表示,黎智英公然勾結外部勢力,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廣大市民切身利益,其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廣大市民應凝心聚力,自覺維護法治秩序與社會安寧,堅決抵制各類破壞行徑,不被別有用心之人煽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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