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首席大法官:司法独立是制衡行政权力的关键
The Epoch Times
周三(5月7日),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纪念纽约西部联邦地区法院成立125周年的活动上强调,司法独立对制约政府的行政权力至关重要。
5月7日,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出生地纽约州布法罗市(Buffalo)举办的活动上,这位大法官与美国地方法官劳伦斯‧维拉多(Lawrence Vilardo)进行了一次现场对话。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负责主持最高法院案件的审理和对联邦司法系统的监督。他表示,司法独立是制衡国会与总统权力的关键,是“我们宪法中唯一真正的政治科学上的创新”。
罗伯茨说,在英国等国家,议会已延续了800年,但司法并不独立,因为司法机构是议会的一部分,法官“坐在上议院之内,因为议会是至高无上的”。
他接着说:“但在我们的宪法中⋯⋯司法机构是一个平等的政府分支,独立于其它政府机构,拥有解释宪法作为法律和推翻国会法案或总统行政命令的权力。
“而如果司法不独立的话,这种创新就无法运作。司法机构的职责就是⋯⋯制约国会或行政部门的过度行政权力,这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罗伯茨的这番话也呼应了他在3月18日发表的公开声明。当时,他似乎在回应总统川普(特朗普)呼吁弹劾一名联邦法官的言论。这名法官曾阻止川普政府发布的对委内瑞拉一个帮派成员的驱逐令。
“两个多世纪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弹劾并非是对司法裁决分歧的适当回应”,当时,罗伯茨在发给《大纪元时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诉审查程序正是为此目的而设”。
在5月7日的集会上,罗伯茨重申:“弹劾不是对司法裁决表示异议的恰当方式。”
More Related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