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颐和园的经营之道
Beijing Daily
1912年初,隆裕太后偕宣统帝溥仪在乾清宫颁布退位诏书。“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第三款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也就是让逊清皇室先在紫禁城居住,然后再移居颐和园。溥仪退位后,颐和园也作为逊清皇室的私产,归清室内务府管理。在帝制已被废除的形势下,社会各界强烈要求将颐和园对外开放。
庄士敦力促溥仪移居颐和园
民国二年(1913年)四月二十四日,步军统领衙门(清代机构,民国初本打算撤除,后因能弥补民国警力之不足,直到1924年裁撤)制定了《瞻仰颐和园简章》,根据该简章的规定,所有参观者必须经外交部批准,发给门照后并通知清室内务府,才能入园参观。后来,又改为外国人参观由外交部批准,中国人参观则由内务部或步军统领衙门办理。同时,对于参观颐和园还有人员身份的限定,即只允许“政、党、军、学界”人员参观,而“女界”不得入园,并规定各界每次入园参观者仅限10人,且三天前就得将参观者的姓名、年龄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后才能入园参观。即便如此,颐和园限定在农历每月逢六日才开放,每次参观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这一时期,颐和园远不是真正的开放。没多久,北洋政府财政困难,政府还要给皇室400万元的经费,为增加收入,1914年5月,步军统领衙门与清室内务府形成默契,“于开放游览之中,寓存筹款之意”,颐和园正式向社会开放。
当时的《颐和园试办游园售券章程》,将游览时间定为每日早8点至下午4点,进门券每张售大洋一元二角,排云殿、南湖、谐趣园、玉泉山等处需另外购票。开放以后,每月平均卖票收入约2000元左右,并逐年增多。其中三分之二归清室内务府,三分之一由步军统领衙门掌握。
溥仪虽然已经退位,在紫禁城“暂居”了好几年,且一直没有主动搬出紫禁城而移居颐和园的打算。直到一个外国人的到来,才渐渐改变了这个局面。他就是庄士敦。
庄士敦(雷金纳德·F·约翰斯顿)是苏格兰人,曾获英国牛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自1898年起,庄士敦历任香港英总督私人秘书等职务。他曾遍访中国名山大川,熟悉各地风土人情,还通晓中国历史,是个“中国通”。
1919年3月,由李鸿章之子李经迈推荐,经当时的民国总统徐世昌与英国公使馆联络,庄士敦被清王室聘为溥仪的英文教师,来到紫禁城执教。他的到来,给溥仪带来了很多西方的信息,还有西方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