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打擊違規2元乘車無必要再做 冀樂悠咭申請延至明年1月
Ta Kung Pao
政府打擊違規使用2元優惠行動滿兩個月,查核約1780名懷疑違規乘客,當中僅一宗懷疑不合資格使用的個案交由警方跟進。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30日)表示,找到違規個案少屬預期之內,認為高姿態執法行動勞民傷財,沒有必要再做。
田北辰在一電台節目提到,最後一批65歲或以上人士申請「樂悠咭」,將於10月底截止,建議延長申請期限至明年1月1日,當「樂悠咭」全面取代沒有持有人相片的長者八達通後,可要求長者享用2元優惠乘坐巴士、小巴時,必須展示「樂悠咭」予司機確認,如果拒絕,司機有權要求乘客下車。
田北辰又說,港鐵將違規使用車費優惠的罰款由500元增至1000元後,發現的違規個案數只下跌35%,成效不大,建議將罰款加至2000至3000元。他又建議長遠要調整2元乘車優惠模式,例如原本車費10元以下的較短車程維持收2元,原本車費20至30元的長途車則改為向長者收取4至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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