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大暴動男申上訴被拒 法官斥「侮辱法庭智慧」
Ta Kung Pao
申請人為現年22歲的郭添明。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及判囚50個月。
郭由大律師陳國維代表,指郭只是留在理大校園,並非留守校內示威。潘官反駁申請人的定罪基礎基於「一籃子」事實裁決,指申請人當時位於領先位置及曾回望,有助推論他有份參與暴動;申請人有多次機會均未有離開,而其鞋上染有水炮車的藍色液體;申請人在原審時作供稱希望到理大「求真求知」,見到理大正門被堵塞仍照樣進入,「我覺得佢講緊嘅嘢,簡直係侮辱緊法庭嘅智慧。」
潘官認為申請人的上訴沒有合理爭拗之處,即時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將於3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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