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歧山旧部董宏案四看点 一细节首次披露
The Epoch Times
1月28日,中共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在山东青岛受审。董宏在21年期间敛财超4.63亿,被判死缓。董宏被称为前中纪委书记王歧山的“大管家”。直至他被判刑,董宏案似乎尘埃落定,但官方披露的多个案情细节,仍然引人关注。分析指或与中共二十大有关。
董宏1月28日在山东青岛受审。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亿余元。
董宏敛财的时间跨度超21年,敛财地点在广东、海南、北京等地。
法院首次披露一个细节,称董宏属于“自动投案”。指其原本应当被判处死刑,因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因而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年官员被通报受查时常有“主动投案”的用词。
中共新华网去年5月曾报导,2020年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主动投案”成为案件通报高频词。近年主动投案的高官还包括河北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铁、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原主任刘士余、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以及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等。
但这次对董宏使用的是自动投案。
查询大陆官方资料,发现主动投案和自动投案的分别仍有争议,一般认为主动投案属于党内使用,未必牵涉职务犯罪。
另外,大纪元记者发现,董宏被判死缓,但没有之前其他一些被判死缓的高官使用的字眼:“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如白恩培(受贿2.47亿元)、赵正永(受贿超7.17亿)、邢云(受贿4.49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