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友群:习提拔重用的24个亿元大贪官
The Epoch Times
至12月18日,2025年已有24个副省部级以上亿元大贪官受审判,其中,18个被判死缓,5个被判无期,1个被判15年。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习近平最后拍板提拔重用的。
(1)齐同生,受贿1.11亿余元,死缓。
2025年12月16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被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及核准、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11亿余元。
今年73岁的齐同生,是中共二十大至今被查办的年龄最大的“老虎”。
(2)徐佐,受贿1.47亿元,无期。
2025年12月12日,原中信集团副总经理徐佐,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1999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中信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1.47亿余元。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利特别巨大。
(3)苟仲文,受贿2.36亿元,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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