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荷:中共法治这个特色
The Epoch Times
姜永华对接待的警察说:我去了省检察院,省检察院说,归吉林市检察院管,吉林市检察院又说归龙潭区检察院管,我去了龙潭区检察院,龙潭区检察院说归龙潭区公安分局管。我妹妹受到了酷刑,需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法轮功学员姜永芹曾是浙江理工大学机械学院优秀教师,博士。今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在吉林家中被吉林市龙潭区新安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和抄家。七月七日,姜永芹被拉到一处秘密地点,两名吉林省公安厅的特警指挥国保大队警察唐某和吕某,对姜永芹实施性酷刑。
显然,吉林省公安厅特警和国保警察,触犯了《刑法》的“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
据明慧网报道,八月十九日,姜永芹的姐姐姜永华,在维权律师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陪同下,到相关部门控告警察对妹妹的犯罪行为。
1. 检察院称: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属检察院管辖
他们四人首先来到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院大门的保安不让他们进去。他们和保安一番激烈的交涉,最后王宇律师和家属姜永华得以进入,而王全璋和隋牧青被挡在大门外,理由是“防疫”。
王宇律师和姜永华来到检察院控申处,向接待的检察官说明要控告对姜永芹犯罪的警察,却遭到检察官的蛮横拒绝,理由竟然是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属检察院管辖。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职务犯罪依法是由检察院立案查处,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双方争论起来,检察官理屈词穷,竟夺门而逃。
2. 监察委称:下午不办公,不接待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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