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登封市拟对一镇征房产税 引争议
The Epoch Times
中国经济快速下行,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近日,河南省登封市发布一份“征求意见稿”,拟对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发巨大争议后,该意见稿随即被删除。
10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发布一份《关于登封市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东至玉台、西至郭庄、南至张村陈村、北至塔水磨的唐庄镇全域1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个村(社区)征收房产税。
对于征收标准,唐庄镇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为3元(人民币);房产税按房产余值的1.2%或租金的12%计征。
10月22日,登封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这并非新的税种,唐庄镇由乡改镇,符合征收房产税的要求,依据的是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报导称,上述《条例》显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条例》明确了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公开信息显示,仅上海、重庆等部分城市试点对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
此事随即引发争议。
前调查记者、免费午餐发起人、杭州花开岭慈善基地发起人邓飞在微博发出相关信息,“房产税开启了?”他曾任《凤凰周刊》编委、记者部主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石伟民跟帖说,“对非居住用房、商铺、工厂、仓库,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直在征收。”
网友表示,“用土地怎么能征收房产税?”“交了70年租金还要交税,地都没有。”“70年的长租房,质量30年的房子还要收税。”“土地不是个人的为何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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