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時評|黎智英案判決結果彰顯法治正義
Ta Kung Pao
2月9日,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在香港量刑裁決。
2月9日,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在香港量刑裁決。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這是對黎智英反中亂港罪行的公正清算,是廣大香港市民的民心所向,是捍衛與彰顯香港法治的必要之舉。這項判決結果再次昭示:任何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必將在鐵證面前無處遁形;任何披着各種外衣出賣國家和香港利益的人,終將受到嚴厲懲治、付出應有代價。 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此人長期以來「逢中必反」,叛國亂港、禍害深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身披新聞人外衣卻背棄職業操守,操控《蘋果日報》等輿論工具瘋狂抹黑特區政府、詆毀執勤警隊、公然鼓吹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為了賣國求榮,他通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局分析員的助手,頻頻密會外國駐港官員,多次向美國政壇捐款;竄訪美西方國家勾結外部反華勢力,奴顏媚骨乞求外國國會通過所謂涉港法案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甚至叫囂「為美國而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毫不收斂,繼續發表煽動文章、招徠外部干預。 黎智英所作所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損害市民利益福祉。以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對香港、對國家幹盡各種壞事,成為妨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治久安的禍患。此患不除,香港不寧。自黎智英被香港警方依法拘捕以來,香港市民有的集會請願、言辭懇切,有的投書媒體、仗義執言,紛紛要求徹查其罪行,將這個甘當外部勢力「走狗」「爪牙」的漢奸國賊繩之以法。正如一位特區立法會議員所言,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損害國家利益、香港利益,涉及的犯罪行為在西方國家包括美英都屬於重罪,「受到嚴懲才能彰顯法律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