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社評|善用香港經驗 支持國家反貪法制建設
Ta Kung Pao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將圍繞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內地首次針對跨境腐敗行為啟動專項立法,填補法律監管空白,彰顯國家堅定不移反腐敗的決心。香港作為國際反貪典範,在跨境合作反貪防貪擁有豐富經驗,可以為內地構建健全反腐法律體系、強化國際協作貢獻香港力量,遏止跨境貪腐行為,共促兩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將圍繞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內地首次針對跨境腐敗行為啟動專項立法,填補法律監管空白,彰顯國家堅定不移反腐敗的決心。香港作為國際反貪典範,在跨境合作反貪防貪擁有豐富經驗,可以為內地構建健全反腐法律體系、強化國際協作貢獻香港力量,遏止跨境貪腐行為,共促兩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當前,內地雖有多部與反貪腐相關的法律,但涉及非法資產轉移、境外洗錢、外逃貪官追贓的跨境貪腐現象增加,需要有專項法律法規作為執法依據。今年最高檢報告提到,2026年已對李傳良等外逃人員申請沒收違法所得逾31億元,創全國涉案金額之最,凸顯依法治理跨國貪腐的迫切性。 在此背景下,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傳遞從嚴懲治、一查到底的強烈信號,標誌着國家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制機制,推進治理現代化,並透過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反貪執法合作,堵塞跨境資金非法流動、境外賄賂等監管漏洞,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平公正。
More Related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