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研鞏固醫委會規管職能 優化申訴處理機制
Ta Kung Pao
醫務衞生局今日(6日)公布《醫生註冊條例》修訂建議,以進一步規管醫務委員會的職能,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優化申訴處理流程,以及強制醫生進修等。有關建議今晚已提交至立法會,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2月13日(下周五)開會討論此修訂建議。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周禹含)醫務衞生局今日(6日)公布《醫生註冊條例》修訂建議,以進一步規管醫務委員會的職能,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優化申訴處理流程,以及強制醫生進修等。有關建議今晚已提交至立法會,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2月13日(下周五)開會討論此修訂建議。 現行《醫生註冊條例》規定,醫委會由32名委員組成,其中24名為醫生委員,8名為業外委員。醫衞局建議,引入具備不同專業資歷及背景的醫生委員,部分委員將由政府直接委任,以促進委員背景多元化。同時,為避免委員會過度側重行業利益,當局參考英國及澳洲等地的經驗後,認為醫委會應進一步吸納業外人士。此外,為配合加強香港基層醫療服務的政策方向,醫委會亦應納入基層醫療代表,以確保相關服務的發展需求在醫委會層面得到充分反映。不過,具體組織人數仍未公布。 修訂建議亦提到,必須加強衞生署署長在醫委會中的角色,輔助督導醫委會秘書處的運作。當局亦將與醫委會商討,安排具備相關專業背景的衞生署高級管理人員出任醫委會秘書一職,以提升秘書處的行政效能。另外,當局建議賦權醫衞局局長,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向醫委會發出書面指示,確保醫委會宏觀考慮醫療政策,並及時回應緊急的公共醫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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