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必須迎頭痛擊——認清巴拿馬奪港背後的更大陰謀
Ta Kung Pao
當地時間1月29日晚,巴拿馬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長江和記實業公司(以下簡稱「長和」)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以下簡稱「港口公司」),所持有的巴拿馬運河兩岸港口特許經營權合約無效。
原載於「底線思維」公眾號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江宇舟 當地時間1月29日晚,巴拿馬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長江和記實業公司(以下簡稱「長和」)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以下簡稱「港口公司」),所持有的巴拿馬運河兩岸港口特許經營權合約無效。 港口公司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指責巴方「有違誠信與背棄合約精神,令人不齒」。我國外交部則在1月30日和2月2日先後兩次表示「堅決維護中方企業正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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