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通报:冷库火灾致9人遇难,13人被追究刑责、30人被处分处理
Beijing Daily
2024年12月7日,山东威海齐东海通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齐东海通智能标准化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83.84万元。 9月30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威海荣成齐东海通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项目“1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经调查,此次事故是一起因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和设计等级要求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制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现场施工人员无证电焊作业,初起火灾处置不力,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3人):
1.刘洪义,中共党员,齐东海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事故项目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12月15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孙维康,群众,蓝润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齐东海通公司董事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12月16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远峰,群众,蓝润公司采购部部长、齐东海通公司事故项目项目部采购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12月16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高小敏,群众,齐东海通公司安全员,事故项目项目部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12月16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肖清楠,群众,齐东海通公司仓储科长,事故项目项目部协调调度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24年12月16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