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律师上书人大 吁废除“寻衅滋事罪”
The Epoch Times
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8月2日联名上书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创下以律师事务所名义要求废除该法首例。近年取消寻衅滋事罪的呼声不断,但被当局无视。
“寻衅滋事罪”是中共治下一项声名狼藉的罪名,它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当局可以随意将任何与官方不一致的言论或行动扔进这个袋子里治罪,因而被法律界称为口袋罪。中共相关法律也成为行政与警察机关打压民众维权上访的“合法”利器。
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上书全国人大的“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周五(4日)在中国社交媒体流传。建议书全文显示,晓临律所5名合伙律师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联名上书,并盖上律所的公章。
建议书指出,该所律师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办理了数起寻衅滋事案,“深感寻衅滋事罪罪状表述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损害了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是从1979年中共刑法中的“流氓罪”分解出来的。上书说,之后,它就成为了新的“流氓罪”。建议书指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是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处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模糊地带的行为,大多被以“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条款进行处罚。
建议书提到,网络上发表失察言论的行为以及上访、申诉、控告等行为,常常被指控寻衅滋事。实际上,如此指控不仅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使公权力缺乏监督,更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知名社会博主陆火当天在网易平台发文,称赞“山东这家律师事务所,实在太硬气了”!
山东晓临律所主任于凯律师对陆火表示,本来不想写这个材料的,也怕给律所惹麻烦。但是近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几起寻衅滋事案,安徽淮南朱玉珍发抖音喊冤被控寻衅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案、“上访妈妈”唐慧寻衅滋事案,“严重违背了天理、人情”。
于凯认为,实践中,导致司法背离民意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寻衅滋事罪”立法上存在的弊端,是该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导致了司法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