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看重高收益却往往忽视风险!老年人理财容易犯老糊涂
Beijing Daily
如今,老年人已经成为理财投资的重要人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理财纠纷中,老年人经常以自己“老了”,搞不懂合同条款、受到金融机构误导等理由起诉索赔损失。但是,“老了”并非法律上可以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例
110万买基金亏了近一半
为了让自己的养老钱保值增值,年近七旬的刘阿姨打算将积攒下的上百万元存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她也曾确实获得了不错的收益,于是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
有一次,理财经理推荐了一款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收益很高。刘阿姨当即取出110万元存款,都买了这款产品。没想到,这款基金产品发生了巨额亏损——110万元本金只剩61万余元了,亏损金额高达48万余元。
刘阿姨赶紧赎回止损,并将银行告上西城法院,索赔损失4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销售误导、提示不足、推荐不匹配的高风险金融产品,刘阿姨认为,银行存在这三项过错,导致自己出现巨额财产损失。
但是,银行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刘阿姨购买的涉案基金的《基金合同》和《说明书》中对基金投资的风险进行了介绍,并注明涉案基金呈现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风险收益特征。而且,在购买基金时,她在相应的条款下都签了字。因此,刘阿姨自愿购买超过本人承受能力的产品,应该自担风险。
刘阿姨辩解说:“我这么大岁数了,根本搞不懂合同里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我就是信了理财经理的话,这才买了,让我在合同上写什么我就写什么,让我在哪签字我就在哪签字。”但是,对于自己的主张,刘阿姨却拿不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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