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一女子胃病就诊后身亡 过度治疗引质疑
The Epoch Times
2025年4月,江苏南通宋女士因胃部不适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先做心脏手术,并表示如不先进行心脏手术,后续胃镜检查可能无法实施。尽管宋女士及家属一度犹豫,最终仍同意接受心脏射频消融手术。然而,手术过程中宋女士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大陆多家媒体报导,2025年4月,江苏南通宋女士因胃部不适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先做心脏手术,并表示如不先进行心脏手术,后续胃镜检查可能无法实施。尽管宋女士及家属一度犹豫,最终仍同意接受心脏射频消融手术。然而,手术过程中宋女士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死因为“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并导致心脏骤停”。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该事件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鉴定书指出,南通市第一医院在诊疗和手术过程中存在多项过失。其一,宋女士入院后、手术前一天新做的心电图并未发现室性早搏,医方未复查动态心电图便确定手术方案,属于术前检查和评估不足,手术适应症掌握不严谨。
其二,在调整手术方案、决定在左冠窦这一高风险区域实施消融时,医方未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该部位的特殊风险,也未取得书面同意,剥夺了患者和家属的选择权。
其三,专家组指出,左冠窦区域紧邻左冠状动脉主干开口,属于冠脉损伤高风险区域。按照心血管介入治疗的临床常规,此区域进行射频消融前,必须通过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明确消融靶点与冠状动脉开口的安全距离(通常需大于5~6毫米) 避免消融热能损伤血管。但医方未进行冠状动脉造影就直接在左冠窦区域消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
“小病当成大病治”的过度医疗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此次事件中手术必要性亦成为家属质疑的焦点。
据家属介绍,宋女士及家人对院方提出的心脏手术建议曾多次表示犹豫。其女儿李女士称,母亲平时并无头晕、晕厥等严重不适,心悸症状长期通过药物控制,情况相对平稳。为慎重起见,家属还专门向北京的权威心内科专家咨询,对方认为其症状可控,暂不具备手术指征,建议以药物治疗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