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駐港公署: 依法審判罪有應得 特區法治不容干預
Ta Kung Pao
2月9日,香港特區法院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的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其監禁20年。外交部駐港公署今日(10日)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對於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歐盟官方及個別政客說三道四,污衊香港法治、自由狀況,外交公署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2月9日,香港特區法院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的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其監禁20年。外交部駐港公署今日(10日)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對於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歐盟官方及個別政客說三道四,污衊香港法治、自由狀況,外交公署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以下為全文: 2月9日,香港特區法院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的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其監禁20年。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所作量刑裁決。裁決宣布後,英國、美國等國家和組織及個別政客說三道四,污衊香港法治、自由狀況,叫囂釋放黎智英並對港施加制裁。對此,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指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大量證據顯示,黎長期勾連境外反華勢力,散播亂港言論,挑撥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和其他敵對行為。其所作所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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