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公署致駐港外媒:客觀公正報道黎案是媒體的責任
Ta Kung Pao
156天公開聆訊、警方呈堂證物2222項、文件冊超過8萬頁紙、法庭裁決理由書共855頁……鐵證如山,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9日)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新聞發言人今日(9日)對駐港外媒表示,客觀公正報道黎案是媒體的責任。
大公文匯網報道,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宣判。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新聞發言人今日(9日)對駐港外媒表示,客觀公正報道黎案是媒體的責任。並強調如下: 這一判決結果充分體現了香港司法機關捍衛國家安全、維護法治尊嚴的堅定決心,不僅是正義的伸張,更是對任何企圖挑戰法律底線者的嚴厲告誡。 黎智英惡行昭彰、罪有應得。此次庭審過程中披露出的黎的犯罪事實鐵證如山。黎智英長期操縱輿論,煽動社會動亂,乞求美西方「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反中亂港活動。他千方百計與美國政要會面,公然宣傳「為美國而戰」,毫不掩飾地表達期待美國等外國勢力干涉香港,甚至不介意被稱為「漢奸」。其所作所為早已逾越言論自由的邊界,嚴重踐踏法治和社會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特區司法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對黎做出定罪判決,合法正當、不容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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